京津冀地区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的必要性及路径优化
京津冀地区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的必要性及路径优化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京津冀地区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的必要性及路径优化
 

“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2020年,全国大气PM2.5年均质量浓度是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的6.6倍,仍有37.1%的城市PM2.5浓度超过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O3污染呈现持续升高态势,京津冀“2+26”城市的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约为美国洛杉矶等污染较重城市的1.5倍—1.8倍,O3已成为仅次于PM2.5的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因此,PM2.5和O3协同控制已成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

优化NOx与VOCs协同减排路径的必要性

PM2.5和O3的生成具有共同来源,NOx和VOCs是两者共同的前体物,因此对PM2.5和O3的协同控制具备基本条件。NOx和VOCs在一定比例下通过大气光化学反应会产生O3。如果NOx和VOCs控制比例不当可能导致O3浓度的增加,还可能进一步影响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因此,只有优化NOx与VOCs协同减排路径,才能实现PM2.5和O3的协同治理。

优化NOx和VOCs减排策略,将长期浓度的持续降低与短期减少高浓度暴露的需求衔接起来,还能在减排期间带来显著的健康和生态收益。从长期来看,可确立成本最小为目标,确定达标要求下NOx和VOCs减排的最优策略。但由于实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大量减少前体物排放,可能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因此即使减排总量确定,不同的NOx和VOCs控制路径可以在减排期间产生不同的收益。由于当前O3对VOCs较为敏感,因此在VOCs排放控制速度更快的情况下,能在整个控制NOx期间内尽早额外降低PM2.5和O3浓度,减少PM2.5和O3对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产生额外的且高于VOCs控制成本的健康和生态效益。

NOx深度减排是实现京津冀地区PM2.5和O3达标的关键

近年观测数据表明,京津冀地区硝酸盐区域性污染十分突出,已经成为PM2.5中最主要的二次无机组分,其浓度快速上升已成为PM2.5爆发式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NOx是硝酸盐的前体物,因此控制PM2.5污染需要对NOx进行控制。O3高污染时段出现在夏季,受夏季气象条件和较高的自然源VOCs排放等因素的影响,NOx的深度减排才能最终降低这一时段的O3浓度。但需注意的是,由于非线性响应关系,从短期来看,NOx的单一减排可能使得O3浓度增加,因此,在制定近期的减排策略时,需要考虑如何协同控制VOCs和NOx。而当我们讨论达标要求下的减排需求时,NOx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它的深度减排对于持续降低PM2.5浓度、减少O3生成至关重要。

控制O3污染在欧美发达国家也是一个难题,美国大洛杉矶地区(南海岸空气盆地)是全美最大的不达标区域。与北京的情况类似,洛杉矶也经常会出现逆温现象,导致当地污染物扩散不出去,NOx与VOCs在大气中相互作用形成更多O3。鉴于当地地理与气候特点,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考虑了三个O3的控制策略(仅治理NOx的策略、仅治理VOCs的策略、NOx-VOCs均等策略),通过大量数据采集和建模分析,最终决定,把NOx排放削减作为其O3控制的主要策略,同时采取适当策略性的VOCs减排。这一策略能缓解O3在NOx富集地区初期的增加,实现O3浓度达标,并为PM2.5等的治理带来协同效应。

京津冀地区需制定季节性的减排策略

不同季节,PM2.5与O3浓度的特征有较大差异,二者对前体物排放的响应也不同,因此污染治理需要各有侧重。在冬季,O3化学处于VOCs敏感区,NOx减少会使O3增加。但冬季O3浓度本身较低,应侧重于对PM2.5的控制。但如果只控制NOx而不控制VOCs,可能会增加大气氧化性并显著影响二次PM2.5的形成,因此需要在当前冬季错峰生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VOCs控制。夏季,PM2.5和O3需协同控制。O3对NOx排放的敏感性增大,NOx排放量的大幅减少对于O3污染控制效果比VOCs减排带来的效果更好。因此,需要在VOCs强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区域NOx排放,促进降低O3峰值浓度。

京津冀地区VOCs和NOx减排比例如何设置?

NOx与VOCs的相对大小是影响O3化学的重要因素之一。减排比例的比值会受季节、控制区域范围大小等的影响。当仅城市单独减排时,VOCs的减排要高于NOx。但当区域联合控制时,O3对NOx的敏感性增加,控制范围越大,NOx的减排带来的O3控制效果越好。VOCs/NOx减排比例在一年内变化也较大,考虑区域联合控制,从冬至夏,京津冀各城市NOx/VOCs减排比例的比值中位数约从0.95(12月)降到0.02(7月)。当NOx减排量超过36%—53%时,VOCs减排效果将小于NOx。

以北京为例,冷季(1月—2月、11月—2月)VOCs/NOx的减排比值在0.68—0.87左右,主要是避免氧化性增强促进二次颗粒物生成。暖季(5月—9月)所需VOCs/NOx减排比值较低(约0.37,7月无须VOCs控制可使浓度降低)。冷暖季相交的时段,VOCs/NOx比值约为0.44。这一时期,O3浓度不高,但仍需注意NOx控制的短期不利影响。

还需注意的是,随着减排的进行,需要考虑污染物化学生成敏感性的变化调整协同控制策略。在冷季,当NOx持续减排超过40%—51%时,其减排对于O3的控制效果将高于VOCs。在暖季,当NOx持续减排超过21%时,可进一步促进O3对NOx敏感性向正敏感性的转变,因此当减排进行到这一程度,就可以更加重视对NOx排放的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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